尊敬的乾元小贷客户:
为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有关要求,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我司按照《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》(金规[2026]2号)政策要求,已完成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实施时间与适用范围
自2026年8月1日起,我司新发放的全部个人贷款(包括个人消费贷款、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)均执行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管理要求。在贷款合同正式签订前,我司将主动向个人金融消费者明示《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》,详细列明贷款利率、各项息费构成、收取方式、总融资成本等关键信息,确保个人金融消费者充分知晓所涉贷款的综合息费成本。
二、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标准在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,我司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上限最高年化水平不超过24%。除《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》中已明确公示、列明的成本项目外,我司及所有合作服务机构,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其他与本次贷款相关的利息、手续费、服务费、管理费等各类隐性息费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咨询,衷心感谢您对我司一如既
往的理解与支持!
郑州市管城区乾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